人生有多少个十年?
人民已被国阵骗了足足五十年,够了!
觉醒吧,大马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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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7日星期五

让人民力量再次发威

国家不能继续让政客、昏君、暴君领导下去,
是时候人民再一次以行动发出强而有力的声音!



这不是政客耍猴子戏的场合!


这是真正的政治领袖才有资格参与的历史性盛会。


这是一场不分种族、全民参与的民主政治运动。


这是任何关心国家前途的醒觉运动。


黄绿大集会,大马民主运动里程碑,
全民不缺席!全球与大马同在!

This is the holy time and space where the rakyats speak with their action!
When the rakyat is on the streets again, 
that means nothing else except something goes very wrong!

日期:2012年,4月28日,
时间:2pm-4pm,
地点:KL吉隆坡独立广场外围处
衣饰:任何黄色、绿色衣服,最好是印有主办当局的BERSIH 3.0、反稀土字眼,某些管道有售卖。

2012年4月8日星期日

“被自杀” 的再思考

难道一个生命要在大马获得公正、公平,只能无语问苍天?!

2012年4月5日,总检察署以“未触犯任何刑事罪”拒绝对付3名涉及“激烈盘诘赵明福以致后者被迫自杀”的官员。首相署部长纳兹里称,3名反贪会官员没有在刑事法典或2009年反贪污法令下抵触任何刑事罪。

国阵政府在给予皇委会报告的总结一个官方肯定,亦即是给予“被自杀”一个官方肯定。既然官方认为皇委会的报告指出赵明福是“被自杀”的结论是对的,关键词“被自杀”举足轻重。

那么,请问各位官大爷如何理解“被自杀”呢?从简单的语法角度分析,“被自杀”不就是被动词吗?

既然如此,逻辑上“被自杀”不是应该有“主动者”吗?既然赵明福是“被动地自杀”,到底致使他“被动自杀”的“主动者”是谁呢?

官大爷应该从“被自杀”着手,揪出真凶,才符合“被”的逻辑要求。否则,BOLEHLAND又有举世瞩目的壮举,那是自创了“没有主动一方的被动”(A passive subject/object/act without active subject/object/actor.)。

举国瞩目的赵明福坠楼案拖拖拉拉近3年,元凶近在眼前,“主动者”却“这么近、那么远”,大马司法委实令人遗憾。国阵政府还要姑息养奸到什么时候呢?



注:本文刊登于《当今大马》读者来函。2012年4月8日


延伸阅读(请点击以下标题)
1. 这算还明福一个公道了? (著名部落客凌国文的文章)
2. 皇委会指激烈盘诘逼明福自杀,总检署却宣布三反贪官员无罪
3. 不满4造调查一再拖延 全民挺明福限3天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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