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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7日星期六

泰法醫:墜樓前已受傷‧趙明福80%遭他殺


泰國法醫普緹指出,由於能在趙明福身上找到墜樓前已出現的傷勢,她因此斷定趙明福有80%的可能性是遭到他殺,而自殺的機率只有20%。

普緹在趙明福身上找到的傷痕包括:頸部出現勒痕、肛門有傷勢以及大腿後側也出現疑似遭人以木棒打傷的痕跡。

趙墜樓時或已失意識

她也推斷趙明福在墜樓時,可能已失去意識,因為她通過傷勢照片觀察到趙明福的頸部有被勒傷痕跡、沒有自衛的傷痕及某些部位在墜樓前就已受傷。

證人表示,趙明福肛門處的傷勢不像是墜樓所致,而是遭到像木棒的物體插入;根據她過去的經驗,她不曾看過墜樓個案會出現如此的傷勢。

普緹的推論也與本地兩名法醫凱魯阿茲曼及巴拉斯漢的假設大相徑庭;同樣作為證人的凱魯阿茲曼及巴拉斯漢皆認為,趙明福極有可能是死於自殺。

普緹是“趙明福驗屍案”第30名證人,她今日(週三,10月21日)在雪州政府代表律師馬力英迪亞的引導下供證時說,上述兩名法醫指趙明福是墜樓死,她也贊同這個說法。

不過,她認為,雖然是墜樓死,但趙明福在墜樓前就已受傷,因此他極有可能是遭到他殺。

為方便普緹講解,驗屍庭特別設置投影機,以讓所有在庭內的人能夠透過所投影出的傷勢照片,瞭解普緹的供詞。由於沒有親自為屍體解剖,普緹只能通過現有的解剖報告及傷勢照片做出推論。

她指出,除了肛門的傷勢之外,趙明福的大腿後側也出現疑似遭人以木棒打傷的痕跡。

指趙墜地時仍未斃命

泰法醫:墜樓前已受傷普緹指出,趙明福在墜地時仍活著,但由於失去意識,導致他腳部著地後,身體就直接向下傾倒重創胸部,這也是趙明福肋骨嚴重骨折的原因。


她說,根據凱魯阿茲曼及巴拉斯漢的說法,趙明福頭蓋骨骨折是因為腳所承受的壓力,轉移至頭部,而她則認為,若是壓力轉移,趙明福的頭部理應出現圓環骨折(ring fracture),但在他的頭蓋骨卻沒有出現圓環骨折。



资料来源:
《星洲日报》:2009年10月21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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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报》雪議員政治秘書墜樓死
http://www.sinchew-i.com/sciWWW/taxonomy/term/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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