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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7日星期六

「表演」的年代

我念中學的時候,有次在家鄉的一座禮堂里觀看全登州中學的樂團比賽。比賽全程只有我母校為「國民型」中學,而且還搬出了獨有的華樂團演奏了一首中樂曲、一首馬來樂曲。

必須提的是:那是80年代——一個文化身份政治幾乎沸騰的年代。所以,看到華樂在一場官方主持的場合中出現,我當時是有點驚訝,然後是五味雜陳,不曉得是溫馨、歡喜、驕傲、擔憂,還是惶恐,並且還近乎條件反射地暗忖:他們會得到公平的裁決嗎?
音樂本來是為了愉悅聽覺和心情而演奏的,雖然也可以比賽,但仍應以音樂本身的演繹為考量。然而,就在如此年代,雖僅為一場中學生的表演,還是叫人禁不住體會到民族元素之強烈的政治象徵意味。換言之,即使只是一場普通的演出,也蘊涵了太多的情緒、太多的意義。

如今回想起來,我才真的明白何以華社自80年代起,會那麼熱衷於種種文化表演,如舞獅、舞龍、華樂、民族舞、詩歌朗誦、節令鼓、武術等。因為每一場演出,都已不純粹是為了娛樂、熱鬧或排場,而是一種更深沉的表態、宣示,乃至發洩和撫慰。

事緣當時正好是國家文化政策雷厲風行的年代,除了充滿偏見的行政,也發生了諸多事件(如「三寶山事件」),華社的集體心境,其實藏有很多的壓抑和創傷。在政治訴求無力的氛圍下,自發的文化表演,除了保存和發揚文化的直接目的,其實還滲透著更為細膩的民族身份的追溯、彌補及號召。

之所以,那時候的表演才能夠吸引並感動許多人,包括年輕一輩。也許當時之參與表演或觀看表演者,未必自覺於表演的身份政治意涵,但心理上就是覺得舒暢、激昂、感慨,或者欣慰。質言之,表演甚至成了一種心靈上的「救贖」——雖然如此形容或有點誇張。

其實,一直到90年代初,當我踏入本地大學時,校園內華裔生組織的諸多表演,還是瀰漫著濃烈的文化身份激情。順便一提:當時的某些同學為了舉辦如此表演性的活動,的確做出了相當大的努力和犧牲,包括周旋權勢、耽誤學業,我在此向他們致敬。

不管怎樣,能夠回味當時的文化政治,我想人們就可以理解何以那時候的華社會那麼熱衷於表演。希望一些評論者別只看到表演的拙劣或怪誕,即苛責大馬華人的膚淺。至於今天的表演是否已淪為庸俗的排場,或浮誇的炫耀,則是另一回事了。

刊载在《东方日报。龍門陣》。作者:鄭庭河。
刊登日期:2009年12月5日。网络版: 200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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