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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3日星期一

39條文管制 媒體自由輸泰印


大马的媒体自由竟然明显落后于泰国、印尼。
恭喜大马再次BOLEH!

转载自《东方日报》
日期:2010年5月3日

瑪拉工藝大學教授拿督沙益沙林表示,我國擁有39個直接或間接性約束條文管制我國媒體新聞自由。

沙益沙林在深入探討發現我國共有39個條文分別直接或間接性的管制大馬媒體,使媒體在報導方面步步為營。這些較為熟悉的法令分別是《印刷及出版法令》、《內安法令》、《煽動法令》及《官方機密法令》等。

不過他指出,在海外國家也是擁有類似法令,只是他們通過不同管道進行監督而已。

沙益沙林今日出席全國新聞從業員職工會舉辦主題為「大馬媒體是否需被管制」講座會,作為主講人之一的他作出有關論述;另外3名主講人包括新海峽時報集團總編輯拿督再努阿力夫、《哈拉卡》總編輯祖基菲蘇農及太陽傳媒集團政治編輯再農阿末。

祖基菲蘇農表示,政府應該要不受限發放印刷及出版准證給出版社,以提倡媒體自由。

他表示,就新聞自由而言,大馬已遠遠落後於鄰國如泰國及印尼,這些國家在強大的社會公民支持下,擁有更多的媒體自由。「大馬應該要效仿泰國及印尼,在新聞自由上更開放。」

由於《哈拉卡》是回教黨報章,政府在2000年縮減其發行次數,該報也被規定必須在1個月內更新准證2次。

有鑑於此,祖基菲蘇農說,政府不應先入為主地為報章設下框框,認為對方所報導的新聞皆是對政府不利的新聞,而遲遲不發准證。若報章所報導的新聞不實,人民將淘汰該報章,久而久之,該報社也難以在社會生存。

而再農阿末對祖基菲蘇龍言論深表贊同,他說,就算大馬媒體受到政府管制,大馬媒體仍然能寫出好新聞。「人民不應該一直說媒體受到打壓,寫不出好新聞,這只是藉口;媒體不應該繼續纏繞在這個問題上打轉,而是應該尋求出路及解決之道。」

此外,他指出,大馬新聞從業員職工會及大馬新聞協會代表曾在1999年呈交備忘錄,要求廢除《出版及印刷法令》,並成立媒體委員會(Press Council),讓媒體自我監督。

職工會促檢討印刷法

另外,全國新聞從業員職工會要求政府檢討己經跟不上時代的1984印刷法令。

全國新聞從業員職工會主席諾麗拉說,這項法令己不合時宜,因為己有其他的法令如機密法令和煽動法令等,己足以管制我國新聞自由。
「政府現在是時候檢討這項法令,它己對現在媒體的發展尤其是網絡媒體出現沒有作為。它只是影響主流媒體和我國的經濟。」他是在出席該會配合世界新聞自由日講座會後,接受馬新社的訪問時,如此指出。

他也說,該會準備會見內政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反映這項主流媒體長期所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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