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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31日星期一

還國債,官民同路

转载自《东方日报》
作者:林风
日期:2010年5月31日

首相署部長依德里斯說,如果政府不撤消補貼,9年後將導致國家破產。

對於這項警訊,即使民意「不爽」,亦毫無辦法和能力阻止政府強行的決策;不過,政府這回「似模似樣」交民意決定,算是小進步。
66巴仙接受調查的民眾同意分階段逐步撤消補貼,這意味著,至少在9年內,人民不要因為生計困苦、錢不夠用,偷、搶罪案治安欠靖而埋怨政府,大選時不支持政府。因為這是「民意」。

還國債,人人有責。市井小民已同意面對撤消補貼百物騰漲,生活困苦的處境。可是,政府高官,民選國州議員、正副部長,甚至官聯公司、企業領導有意相應減薪,與民分擔國債的攤還責任嗎?龐大的公務員體系中逾120萬公務員,是否自願在還債期間「凍結」加薪給予響應?

否則,政府要求人民「共赴時艱」,不僅難令人信服,亦有欠公平。

此外,祇看到徵詢民意撤消補貼,以及可從四大領域中,即社會補貼(428億)、燃料補貼(235億)、基本設施(46億)、糧食補貼(31億),總共節省74億令吉以清還債務,卻不見向人民交代國債如何發產生?政府把錢用在什麼地方?誰應負責?

如果政府通過這項建議,每個家庭從此失去1萬2900令吉補貼,等於減薪或少了一筆收入,又要面對撤消補貼後產生的連鎖漲價效應,百物騰漲的日子,至少在9年。雖然有建議國民每年可獲20令吉回扣,杯水車薪,實際效益不高。

儘管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每年揭露許多弊端如政府超支工程、超價採購以及白象計劃等,書面證據鑿確,始終未見當局採取對付行動,將犯罪的相關人士繩之於法。

貪腐濫權「吞掉」國庫收入,是政府舉債的關鍵。

因此,在呼籲全民同意把補貼撤消,政府有責任和清楚交代,把錢用在有利人民的福祉上,並承諾不作無謂的浪費與不再揮霍無度,使全民願意犧牲個人利益,協助國家渡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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